2021年12月09时30分许,刘某驾驶一辆琼C42638号牌自卸低速货车在海南省澄迈县基永线1公里永吉冷库路段时,碰到行人黄某,造成黄某受伤,后伤者送往到海南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进行抢救,医院诊断伤情伤者黄某为:失血性休克、左侧股骨骨折、下肢股静脉损伤、下肢股动脉损伤等伤情。
据悉黄某家属在知晓该事故后,也是立刻放下手中的工作,赶到事故现场,在黄某送至医院抢救时,医院告知家属黄某的伤情情况及手术治疗费用,面对大额的手术费用黄某的父亲表现无所适从,而该肇事货车驾驶员刘某家庭经济条件也比较困难,无力支付医疗费,案件处理民警在了解情况后,告知黄某家属可以申请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于是黄某的父亲来到澄迈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受理网点申请抢救费。
在救助基金受理专员和医院的协同帮助下,黄某的救助资金申请资料顺利收集完毕,经审核,海南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成功为伤者黄某垫付67024.51元抢救费,经过医院的及时治疗,黄某现在病情已有很大的好转,受害人家属对救助基金的及时垫付也表示了感谢。
人生旅途中,我们随时会遇到突发的状况,下一刻我们谁都无法预知,交通安全关乎生命,生命没有彩排,车祸让许许多多温暖的家庭支离破碎,让幸福在车祸中断送,幸好国家有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能够及时的帮助到受害人,给受害人家属带来希望。